
挂牌成立近半年后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“三定”方案出炉。根据9月10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公布的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》,国家药监局新设化妆品监督管理司。
今年3月,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家药监局组建,并于4月10日挂牌成立。
按照“三定”方案,国家药监局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,为副部级。其主要职责包括对药品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安全监督管理、标准管理、注册管理、质量管理、上市后风险管理以及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等。
与原国家食药监总局机构设置相比,化妆品监督管理司为新设立机构。其职责包括负责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、分类规则、技术指导原则。承担拟订化妆品检查制度、检查研制现场、依职责组织指导生产现场检查、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工作。组织质量抽查检验,定期发布质量公告。组织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。
《规定》明确,国家药监局负责制定药品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制度,并负责药品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研制环节的许可、检查和处罚。
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、检查和处罚,以及药品批发许可、零售连锁总部许可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和处罚。
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药品零售、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、检查和处罚,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。